“调料费” 成火锅烧烤新痛点,商家此举是否合理?
镇江的孙先生在一家烧烤店点餐时发现,商家将蘸料费置于小程序购物车且无法直接取消。询问店员,店员说法前后不一,先是称不需要可退,后又表示蘸料是洒在食物上的调料,费用不能退,再后来又说可提供额外蘸料,即便孙先生声明不需要,商家仍强行默认使用并收费。
许先生和亲戚六人去火锅店用餐,其中有两个小孩未单独使用调料,但结账时火锅店按六人收取调料费。许先生质疑后,服务人员坚称吃火锅都要用调料,所以按人头收费。许先生向镇江 “智慧 3・15 平台” 投诉,经调查,调料自助区及菜单虽公示了调料价格,但商家因难以判断小孩是否使用调料而默认收取费用。最终,在许先生坚持下,火锅店退还了 10 元调料费。
赵女士在镇江吾悦广场一家餐厅用餐时,服务员在就餐过程中才提醒调料收费,每位 3 元。赵女士认为店家做法不合理,因为酱料是提升鸡肉口感的必要配料,却未提前告知收费情况。
对于收取蘸料费、调料费的原因,某火锅店负责人解释,一方面调料有成本,火锅汤底口味单一,消费者常需额外加料;另一方面是为避免浪费。但不少消费者反映,蘸料费通常按人头收取,无论使用多少都一样,这反而让部分消费者因付费而过度使用,加剧了浪费。
镇江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傅小景律师指出,餐饮店收取蘸料费、调料费,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,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使用,并按实际消费情况收费。若消费者未消费,就不应买单,一律按人头收费涉嫌强制消费,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镇江消协负责人表示,依据《消法》,消费者对消费项目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,有权自主选择经营者、商品或服务方式,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,在消费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,拒绝强制交易行为。《江苏省消保条例》也明确规定,餐饮业经营者应显著明示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、数量和规格,未事先明示的,不得收费。餐饮店需在用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与免费项目,方便消费者选择,若事前未告知,消费者结账时可拒付。
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,如遇商家强制收取调料费等不合理情况,要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 。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,规范商家经营行为,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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